晚期癌症姑息治疗与生活质量
导读:晚期癌症姑息治疗与生活质量
目前,肿瘤的发生率在世界各地都有明显增高的趋向。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调查统计,1995年全世界有新发癌症患者1000万人,死于癌症人数660万,是居民常见的死亡原因之一[1]。目前,肿瘤的发生率在世界各地都有明显增高的趋向。据世界卫生组织(WHO)的调查统计,1995年全世界有新发癌症患者1000万人,死于癌症人数660万,是居民常见的死亡原因之一[1]。由于肿瘤诊断的复杂性及目前诊断水平的限制,在许多国家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相当多患者确诊时已是中、晚期。晚期癌症患者应得到进一步的姑息治疗以提高其生活质量。但由于人们传统观念对癌症和死亡存在偏见,加之现有的医疗制度和条件所限,致使大量晚期癌症患者得不到合理的治疗和妥善的安置,而蒙受癌症所带来的极大的身心痛苦、经济损失、家庭不宁,也增加了社会和工作单位的负担。2006年第4届中国肿瘤学术大会的主题是“规范肿瘤治疗,提高生命质量”。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和欧洲临床肿瘤学会于2006年共同发布了“改善癌症医疗质量的共识意见声明”,强调关注癌症生存者及癌症姑息治疗问题。这些所体现的基本思想是:尊重癌症患者,科学决策抗癌治疗,保证癌症医疗质量。WHO对肿瘤工作者的要求,已由过去的肿瘤预防、早诊断、早治疗的三个重点改进到肿瘤预防、早期诊断、综合治疗和姑息治疗的四个重点,并认为姑息治疗在多数常见癌症的治疗中占有一定的重要地位。
1 姑息治疗的定义、起源及发展
根据WHO的定义,姑息治疗是指对所患疾病已经治疗无效的患者积极地、全面地医疗照顾。对疼痛、其他症状以及心理、社会和精神问题的控制是首要的。姑息性治疗的目的是使患者和家属获得最佳生活质量。姑息性治疗的很多方面也可与抗癌治疗一起应用于疾病过程的早期[2]。因此姑息治疗是一种人性化的治疗[3]。
姑息治疗起源于4世纪古罗马拜占庭Christain社会机构发起的临终关怀医院(hoice)运动。1967年,世界第一个现代化的Hoice在伦敦建成。20世纪70年代以后,姑息治疗机构逐渐发展壮大,目前英国有700余家,美国3000余家,其他欧洲及第三世界也陆续建立起Hoice。1982年WHO提出“到2000年使癌症病人不痛”,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应用癌痛止痛原则。1993年英国和加拿大学者编写了牛津大学教科书《姑息医学》,并于1998年再版。
我国姑息治疗事业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李同度教授于1985年首次提出“晚期癌症患者收治是个社会问题”,1987年筹建了我国第一个以收治晚期癌症患者为主的安徽肿瘤康复医院。1994年8月中国抗癌协会肿瘤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正式成立,后来各省市也相继成立省市级的癌症康复与姑息治疗专业委员会。1990年,我国卫生部和WHO共同召开全国癌痛专题研讨会,并把癌痛三阶段止痛方案推向全国[4]。此后,1991年、1994年和1999年,我国三次修改了阿片类药物的处方管理规定,在全国范围内举行多次癌痛及姑息治疗学习班及临终关怀学习班,使姑息治疗的观念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普及和推广。1999年出版了由孙燕、顾慰萍主编的《癌症三阶梯指导原则》,并于2002年再版,同年还出版了李同度主编的《癌症疼痛控制与姑息治疗分册》,形成了国家级的指南。
2 姑息治疗的目的及其方法
姑息治疗关心的是病人的生活质量而不是生命的长短,其目的和任务就是帮助患者达到和维持其躯体、情感、精神、职业和社会行为能力的最佳状态,使患者及家属获得尽可能好的生活质量。晚期癌症病人因肿瘤原发灶及转移灶浸润、压迫和坏死而导致局部症状明显,如食管癌患者进食困难,恶性心包积液、胸腔积液引起呼吸困难、疼痛、局部溃烂出血,全身症状如虚弱、乏力、厌食、恶心、呕吐、咳嗽、口干、腹泻、便秘、焦虑、抑郁等。成功地处理上述症状,对提高晚期肿瘤患者的生活质量来说至关重要,这是姑息治疗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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