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品主要成份为依托泊苷,其化学名称为4'-去甲基表鬼臼毒素-9-[4,6-O-(R)-亚乙基-β-D-吡喃葡萄糖苷]。
本品为淡黄色的澄明液体。
本品为细胞周期特异性抗肿瘤药物,作用于DNA拓扑异构酶II,形成药物-酶-DNA稳定的可逆性复合物,阻碍DNA修复。实验发现此复合物可随药物的清除而逆转,使损伤的DNA得到修复,降低了细胞毒作用。因此,延长药物的给药时间,可能提高抗肿瘤活性。
主要用于治疗小细胞肺癌,恶性淋巴瘤,恶性生殖细胞瘤,白血病,对神经母细胞瘤,横纹肌肉瘤,卵巢癌,非小细胞肺癌,胃癌和食管癌等有一定疗效。
静脉滴注。将本品需用量用氯化钠注射液稀释,浓度每毫升不超过0.25mg,静脉滴注时间不少于30分钟。实体瘤:一日60~100mg/m2,连续3~5天,每隔3~4周重复用药。白血病:一日60~100mg/m2,连续5天,根据血象情况,间隔一定时间重复给药。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每日按体表面积100~150mg/m2,连用3~4日。
1. 可逆性的骨髓抑制,包括白细胞及血小板减少,多发生在用药后7~14日,20日左右后恢复正常。 2. 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口腔炎等消化道反应,脱发亦常见。 3. 若静脉滴注过速(
1.骨髓抑制,白细胞、血小板明显低下者禁用。 2.心、肝肾功能有严重障碍者禁用。 3.孕妇禁用。 4.本品含苯甲醇,禁止用于儿童肌内注射。
1. 本品不宜静脉推注,静滴时速度不得过快,至少半小时,否则容易引起低血压,喉痉挛等过敏反应。 2. 不得作胸腔、腹腔和鞘内注射。 3. 本品在动物中有生殖毒性及致畸,并可经乳汁排泄,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4.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和肝肾功能。 5. 本品稀释后立即使用,若有沉淀产生严禁使用。
5ml:0.1g;西林瓶,(1)5ml/瓶×5瓶/盒 (2)5ml/瓶×10瓶/盒。
遮光,密闭保存。
二年
国药准字H32025583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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