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调节输液速度可致死亡
导读:不赞成一发烧、感冒、腹泻就去医院输液的行为。公众用药应遵循能口服就不打针(肌肉注射),能打针就不输液的原则。
首先,不赞成一发烧、感冒、腹泻就去医院输液的行为。公众用药应遵循能口服就不打针(肌肉注射),能打针就不输液的原则。
其次,确需输液治疗,一定要遵医嘱,切不可自行调节输液的速度,一般情况下,成年人输液速度为40-60滴/分钟。儿童、老年人由于器官发育不完全或功能降低,输液速度应减慢,儿童的输液速度为20-40滴/分钟,老年人输液速度不应超过40滴/分钟。
一些特殊患者,如患有心脏病(尤其是心功能不全)或肺部疾病者,输液速度应控制在30-40滴/分钟为宜。输液速度过快,易加重心脏负担,引起心衰或肺水肿等不良反应。
如硝普钠在滴注时需严格控制滴速,过快可使血压急剧下降。硝酸甘油、单硝酸异山梨酯滴注速度应8-15滴/分钟,过快则可引起血压下降、心率加快,甚至昏厥。
文章转载于网络,仅供阅读浏览,未做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在这里,掌握健康资讯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添加抗癌健康网官方微信;健康之路 与你同行
白血病更多>>
热文欣赏更多>>
健康阅读
推荐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