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宫癌能保留生育功能吗?
导读:子宫内膜癌是女性生殖道三大恶性肿瘤之一,是否能够保留患者的剩余能力,必须在保证治疗的安全性的前提下才可考虑保留生育功能。
(1)年龄<40 岁且有生育要求。
(2)病变局限于内膜层,影像学检查(如磁共振)未侵犯子宫肌层且无宫外转移。
(3)病理学诊断为高分化子宫内膜样腺癌(G1),并经病理学专家确认。
(4)雌孕激素受体阳性。
(5)有条件严密随访者。
(6)血清CA125正常, 没有乳腺癌及妇科肿瘤家族史, 不合并其他危险因素, 无药物治疗和妊娠禁忌证。
(7)病人充分理解保守治疗不是标准治疗方式。
(8)病人治疗前最好咨询不孕症专家排除其他不孕因素。
但是保守治疗前患者的诊断和病情的评估主要依赖于临床和超声、MRI 等影像学检查,但因临床检查和这些检测手段不可避免地存在局限性,比如MRI 检测淋巴结转移的敏感度仅50%,诊断技术的限制可能导致部分患者的肿瘤分期低估,漏检微小浸润、转移病灶、卵巢肿瘤的情况。高效孕激素治疗后仍有5% ~ 6%的患者发生肿瘤进展,可能与分期低估有关。因此,患者在选择保留生育功能治疗前,应对存在低估病情及延误手术治疗、导致病情进展的可能有充分的认知。
生育年龄年轻子宫内膜癌患者多为早期、分化程度较高、极少发生肌层浸润、发生卵巢转移和输卵管转移的可能性较低,且多数为雌激素依赖型, 预后较好。这使保留生育功能的治疗成为可能。
文章转载于网络,仅供阅读浏览,未做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相关推荐:
在这里,掌握健康资讯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添加抗癌健康网官方微信;健康之路 与你同行
健康阅读
推荐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