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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孕药会致卵巢功能衰退

2013-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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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紧急避孕药不是常规的避孕措施,切勿把它当成“事后”补救的“万能法宝”。一般来说,一个月经周期内最好不服用第2次,一年内服用不超过3次。

  28岁的李小姐最近因月经不规则、停经3月到院求治。经过检查后诊断为卵巢功能减退。风华正茂的女子为什么卵巢功能减退?经医生详细询问,原来李小姐近两年来因为事业正处于奋斗期,不想早怀孕,所以每次性生活后,为确保万无一失,总会服用紧急避孕药。

  专家表示,紧急避孕药不是常规的避孕措施,切勿把它当成“事后”补救的“万能法宝”。一般来说,一个月经周期内最好不服用第2次,一年内服用不超过3次。

  紧急避孕药 可扰乱荷尔蒙分泌

  紧急避孕药是在性生活未做避孕措施,或发现原避孕措施失效如同房后发现避孕套破裂后所采用的紧急避孕措施,“紧急避孕药不是常规的避孕措施,而且有一定的失败率。可是,很多女性不清楚这点,把紧急避孕药当成是‘事后’补救的‘万能法宝’,甚至把紧急避孕药当成是常规的避孕手段。殊不知,背后隐藏着很多隐患。”和秀魁介绍,常用的紧急避孕药有米非司酮和含激素的紧急避孕药(如毓婷、复方左炔诺酮片)等。

  米非司酮含有很大的激素量或抗孕激素效果较强,经常使用会扰乱女性自身的荷尔蒙分泌,导致月经紊乱。如频繁使用紧急避孕药,容易抑制女性的生殖内分泌,导致卵巢功能减退、闭经,甚至卵巢早衰、不孕。此外,由于紧急避孕药主要在肝脏代谢,长期服用可影响肝功能,含孕激素的紧急避孕药有增加血栓和偏头痛的风险。因此,一个月经周期内最好不服用第2次,一年内服用不超过3次。

  服药2小时内呕吐 应尽快补服

  紧急避孕药并非所有女性都适宜使用,如孕妇、有血栓家族史、心血管疾病、糖尿病、乳腺癌患者、产后半年内的哺乳妇女等,应尽量避免使用。另外,40岁以上女性也不建议使用,因女性卵巢功能逐渐衰退,服用后更易引起月经不调或闭经。

  此外,紧急避孕药在使用时间上要注意,一般不超过72小时,尤其是正当排卵期同房时,更应尽早服用。如果服药2个小时内发生呕吐,应尽快补服一次,如果2小时以后呕吐则可以不补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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