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抗癌健康网!  
放入收藏夹 | 返回首页

结直肠癌的外科治疗

2017-01-11

抗癌健康网

手机看网页

导读:对肝转移灶,可行楔形切除或肝段肝叶切除,无法切除者,可选用肝动脉结扎或肝动脉栓塞治疗,常能使肝转移灶缩小,缓解类癌综合征。

  结直肠类癌一经确诊,应以手术治疗为主。伴肝转移争取切除,否则可做肝动脉结扎或栓塞术,对类癌综合征有一定缓解作用。

  结直肠类癌合并出血及邻近器官受压时,需紧急手术。目前常用的方法为内镜下切除术,对于一些粘膜下肿物不易电切时,可先在肿块局部注射生理盐水使肿块隆起做“粘膜剥离切除”。

  肿瘤直径>2cm、可疑恶变或不能进行内镜摘除者应做外科切除,范围应包括距肿瘤上下缘各5cm的肠段和淋巴结。仔细寻觅和切除可能存在的其余肿瘤。

  对已失去手术时机或有广泛转移的患者,行简单的短路手术,解除梗阻,便可生存数年。即便只能姑息性切除大部分肿瘤也有助于延长患者生命。

  对无CS的可疑类癌术前应测定5-HIAA,可帮助判断术后复发转移和进展。

  对结肠类癌应尽可能作根治性切除术,因结肠类癌转移率较高,部分病例需行扩大根治术。

  对已有广泛转移,不能完全切除干净者,也不应放弃手术,应争取尽可能地切除转移癌组织,即使切缘经过癌组织也无妨,经这种姑息切除治疗后,常可使症状明显减轻,病人存活多年。也有报道应用奥曲肽治疗残留病灶,疗效有待观察。

  对肝转移灶,可行楔形切除或肝段肝叶切除,无法切除者,可选用肝动脉结扎或肝动脉栓塞治疗,常能使肝转移灶缩小,缓解类癌综合征。栓塞法可反复进行,尤其适用于那些不能耐受手术的患者。

  手术切除被认为是直肠类癌目前最有效的治疗方法。

  一般认为肿瘤直径<1cm可作局部切除,1~2cm的行局部扩大切除,同时取类癌下的肌层组织送病检以查明有无侵犯,为以后的治疗获得具有指导意义的资料。若发现切缘肿瘤细胞阳性者,再补充切除。

  对非典型类癌,肿瘤直径>2cm,有肌层侵犯,局部切除术后复发和多发性类癌应作根治性手术。

  临床上常用的局部切除方法主要有三种:

  ①经肛门途径局部切除,是应用最多的方法。适用于低位病变,这种方法创伤小,病人易康复,但存在不足之处:术野显露差,肿瘤距肛缘越远,显露就越差,手术也越困难。常不能保证切除标本的完整性,影响病理学检查。由于手术困难,不易正确掌握切除的范围和深度,导致切除不足或切除过深。术后可并发直肠出血和穿孔,其发生率分别为9.8%和7.4%。

  ②高频电刀切除术:Burke报道小于<1cm可钳除或用高频电刀切除的类癌多能治愈。他对31例<1cm的直肠类癌采用钳除或高频电刀切除术,最长随访29年,平均随访15个月,仅有2例因钳除不净分别在术后4个月和11个月复发改行局部切除术,术后随访5~29年未再复发;

  ③经骶骨切除术:该手术克服了经肛门切除术和高频电刀切除术的各种弊端,无需开腹,显露好,缺点是手术创伤大,术后易发生排尿困难。

  直肠类癌的局部扩大切除术是指切除范围包括肿瘤周围的正常粘膜和粘膜下层、肌层。

  姚鎏琳认为从治疗肿瘤的彻底性来看,对肿瘤直径<1cm的直肠类癌也应做局部扩大切除术。

  对直径>2cm的直肠类癌是否需要行大范围根治性手术仍有争论,多数学者认为应行根治性手术。

  Sauven报道一组肿瘤直径>2cm的直肠类癌行腹会阴联合切除术后,平均生存期10个月,因此认为早期直肠类癌可通过局部切除治愈。晚期类癌的预后与是否扩大切除范围无关,如果整个病灶能局部切除,就没必要行扩大性手术。

文章转载于网络,仅供阅读浏览,未做任何商业用途,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关键词: 直肠癌 外科 ]

在这里,掌握健康资讯

扫描左侧二维码即可添加抗癌健康网官方微信;
健康之路 与你同行
肠癌更多>>
肠癌是胃肠道中常见的恶性肿瘤,发病率仅次于胃和食管癌,是大肠癌的最常见部分(占60%左右)。[详情]
热文欣赏更多>>

健康阅读

推荐欣赏

  • 热门推荐
  • 最新期刊
  • 疾病关注
长期憋尿,膀胱癌,长期憋尿引发膀胱癌
[详情]
白血病与骨髓移植术
[详情]
筷子致癌?靠什么吃饭?
[详情]
卵巢囊肿并不可怕
[详情]
调理内分泌多吃黄色食物
[详情]
吃腐乳致癌可信吗?
[详情]
资讯排行榜更多>>
肺癌康复指南吃什么?
信息聚焦更多>>
化疗药物中成药止痛药
卡铂珍香胶囊阿司匹林
顺铂参丹散结胶囊扑热息痛
5-氟尿嘧啶食道平散盐酸哌替啶片
西妥昔单抗抗癌平丸吗啡
多柔比星志苓胶囊芬太尼
视频推荐更多>>
肿瘤热文欣赏更多>>

特别声明:本站信息仅供参考 不能作为诊断及医疗的依据平台联系我们

抗癌健康网 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CopyRight©2008-2018 www.ca3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11014848号